關于調整優化《長沙市望城區退役士兵安置辦法》的政策解讀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關系經濟社會發展、關系國防和軍隊建設、關系社會大局穩定的大事,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決策,確保我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穩妥有序進行,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退役軍人事務部等10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和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調整優化了《長沙市望城區退役士兵安置辦法》?,F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調整優化《長沙市望城區退役士兵安置辦法》的背景。
2014年我區印發了《長沙市望城區退役士兵安置辦法》,2018年退役軍人事務部等10部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有了新的要求。前期組織召開相關職能部門會議,并征求了意見,根據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結合我區2014年以來的退役士兵安置辦法,對《長沙市望城區退役士兵安置辦法》做適當調整,但整體原則和標準不變。
二、調整優化部分內容
1.將原《長沙市望城區退役士兵安置辦法》嚴格易地安置條件。原則上只接受望城籍戶口、由望城區人民政府征集入伍的(含望城籍大學生入伍)退役安置對象。確需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必須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的規定。?調整為:規范易地安置條件,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必須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和國家、省、市相關規定。?
2.將第四條自主就業第4款:鼓勵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選擇復員和自主就業。在部隊選擇復員的,按自主就業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地方經濟補助;在部隊選擇轉業,回地方后自愿放棄政府安排工作,選擇自主就業的,由區人民政府發放相當于其退役時可領取的退役金3倍的一次性地方經濟補助。調整為:允許靈活就業。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棄安排工作待遇的,經本人申請確認后,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文件規定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同時按規定享受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
2.將第五條第3款: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區人民政府按區人社局核定的基本工資標準與部隊接薪,按實際時間發放。非政府原因延長的待安置時間,不予發放生活費。調整為:發放相關補助: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區人民政府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補助。
3.將第六條:自2014年1月1日起望城區所接收的退役士兵,根據本辦法予以安置調整為:自2020年度起望城區所接收的退役士兵,根據本辦法予以安置。
4、增加:接續基本保險。退役士兵在國家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照國家和省、市文件要求,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相關部門協同做好保險關系接續。
三、調整依據
2018年退役軍人事務部等10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和中央、省委出臺的《關于加強新時期退役軍人工作服務的實施意見》精神,關于提升安置質量中允許靈活就業規定,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棄工作待遇的,經本人申請確認后,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隊選擇自主就業應領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經濟補助金之和的80%,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同時按規定享受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依法保障待遇第3款:發放相關補助: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區人民政府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補助。第4款:增加:接續基本保險。退役士兵在國家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照國家和省、市文件要求,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相關部門協同做好保險關系接續。
長沙市望城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0年11月18日